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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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宣传,可以更好地保障家庭和个人的安全。同时提醒大家,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和家居安全至关重要。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安全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安全知识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教育引导和帮助孩子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提高必要的防范能力。教育孩子:须警惕,不轻视;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揉眼;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同时关注孩子体温变化,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体温监测和每日健康打卡上报工作。积极配合所在社区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如果确实要出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期间不能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能去密闭场所,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居家防疫期间要增强防火意识,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家中、野外等任何场合玩火。学会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煤气灶、热水器等,严禁乱摸乱动加强用电安全教育,不随便触碰电器、电线和电源插座;一旦发生触电事故,不直1.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2.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聚餐活动,不接触不明来源物品。3.增强卫生健康意识,保证每天适量运动、保障睡眠、不熬夜,提高自身免疫力。时刻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阻断传染病的流行与传播。家长关注孩子体温的变化,按照幼儿园要求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4.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焦虑,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要坚信疫情可防、可控、可治,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接用手推拉触电者,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或用干燥不导电的竹竿等物件挑开电线。1.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2.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聚餐活动,不接触不明来源物品。3.增强卫生健康意识,保证每天适量运动、保障睡眠、不熬夜,提高自身免疫力。时刻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有效阻断传染病的流行与传播。家长关注孩子体温的变化,按照幼儿园要求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4.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焦虑,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要坚信疫情可防、可控、可治,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1.不外出。疫情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好个人的防护,非必要,不外出。
2.防溺水。要教育孩子不要到河边游玩,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特别是家附近靠近河、沟、塘、渠、水库的家庭,家长一定要严禁孩子私自外出玩耍,尤其是在当前疫情形势极端严峻的形势下,家长一定要做好孩子在家时的监护工作,时刻关注他(她)的去向,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3.交通安全。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家长要教育孩子在特殊时期不准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外出。如必要外出,必须有家长陪同。
4.饮食安全。时值春季,万物复苏,各种病菌迅速繁殖,广泛传播,严重影幼儿生身心健康。居家学习期间要合理膳食,不买、不吃、不带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合理锻炼,保证身体健康。
5.要教育孩子注意燃气使用,用火、用电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独自使用燃气,以免引起火灾或发生煤气中毒事件;不准玩火、玩电,防止触电和烧烫伤事件的发生。
6.要教育孩子自觉的抵制黄、赌和网络侵害。家长要教育孩子合理、正确使用电子产品,远离色情、赌博、等网上不良信息的侵害,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7.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提醒孩子严防各种形式的通讯网络诈骗,拒绝任何形式的上门推销和电话联系推销物品,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
8.活动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在家,不在走廊、楼梯、等场所追跑打闹,防止摔倒、拥挤、踩踏等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应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出现。
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安全知识分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1.14天内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异常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五)转送措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包括腹泻、慢性病发作等,应及时向负责居家隔离的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报告,并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社区做好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六)垃圾和消杀处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社区发放黑色垃圾袋、城管中心定时收取,并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一天2次消杀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心、社区)
(七)生活服务保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保障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未成年子女照顾、赡养老人等实际困难。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独居人员提供必要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必要的医疗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责任单位:街道民生中心、社区)
(八)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为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线上互动服务,提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效性。(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九)解除隔离。观察期满未出现异常,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规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解除隔离。(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安全知识研究
1、全部居民自觉居家隔离14天,坚持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严格落实村庄封闭管理,要求各村村民持证出门。 2、实行“一人外出,全村受罚”连错机制。要求全镇人民居家隔离14天,对各村群众隔离情况将随机抽查,发现有人在外闲逛,该村全体村民重新开始计算隔离时间;对在外闲逛的村民不出具出入证。 3、加大宣传力度。每村悬挂横幅、每户发放公开信、每个自然村至少张贴5条标语,利用各村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村组年轻有知识人群组织测体温并上报微信群,降低人员上户测量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4、如有生病就医、急购物资等必要需求,可第一时间向镇、村(居)干部求助。每个村小组每两天安排2-3名身体健康的理事会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鼓励采取预约代购等方式坚守不出门。 5、如有发热等症状,请及时到丰城市人民医院就诊,并向村(居)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对一日一次体温监测,由挂点班子和村党支部负责监督到位,镇将组织医务人员对体温监测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组织公安、综治力量到各村组开展居家隔离情况巡查,对聚众、闲逛等行为予以打击,如不配和强制带离组织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每日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三、纪律要求 全体挂点领导、蹲点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不落实工作责任将严肃追责问责。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措施,防止出现疫情交叉感染,对湖北省域返乡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隔离方式
对湖北省域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方式,原则上采取居家隔离观察的方式,对个别不具备条件的家庭,利用村公共服务场所,建立集中隔离点。
二、隔离场所及隔离工作要求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隔离日期不限于14天,要待上级宣布解除隔离时方可结束隔离观察期。
(三)被隔离者一人一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做到住宿、饮食、生活用品“三分开”。
(四)隔离房间产生的废弃物、垃圾必须经过消毒后移出隔离房间,投放至垃圾桶。
(五)被隔离者必须佩戴口罩,禁止随意外出和相互探视。
(六)包保人员开展探视、随访时,避免与被隔离者近距离接触,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七)被隔离者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告知包保医务人员和包保干部,确保及时就医。
三、强化责任,严明纪律
严格落实“双包”工作机制,镇村包保人员负责隔离人员、场所和隔离措施的落实,医务包保人员负责居家隔离对象的健康随访工作,镇将加大督查力度,对隔离工作不力、管控不到位、随访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